對教育部宣告兩年內全面實施「五歲免費上幼稚園」政策的回應
--親子天下雜誌的訪談實錄
林佩蓉
971201
問:「五歲免費上幼稚園」在兩年內全面實施,您贊成或反對?原因為何?
答:我贊成此一政策,但反對實施方式、反對馬上就做。
因為台灣的幼稚園托兒所的生態是非常市場化取向的,七成是私立,公立僅佔三成。私立佔多數為什麼不好?最主要是因為許多私立園所是以營利為主,私立營利其實也滿正常,可是問題是很多私立業者為了營利不顧專業,搞噱頭、無論家長的期望或要求是否合理或符合專業,要什麼就給什麼,比如說全美語教學就是噱頭,學前教育並不需要全美語教學;比如說三歲就開始教注音寫字,但依據三歲小孩的發展特質根本不適合。
我們去日本、美國、蘇格蘭參觀園所,無論是公立私立,政府對環境、課程、師資有怎樣的規定,園所就一定照辦完全遵守,所以它們幼稚園托兒所的品質幾乎都是八十分以上,差距不大。台灣的園所即使完全遵守政府規定,與先進國家的標準相較之下,可能也只有七十分左右,更值得關注的是,台灣私立園所的品質差異極大,好的很好,鳳毛麟角,但有至少超過半數是政府規定他的,園所做自己的,沒遵守法令規定反而是常態,所以品質在六十分以下其實相當普遍。
我憂心的是,教育部長鄭瑞城宣告兩年內全面實施五歲免費上幼稚園之後,部裡就需要在短時間內研擬出一個立即可行的方案,而且為了降低業者的反彈,對私立合作園所的要求條件一定降得很低。
政府讓所有五歲孩子都可以免費就學當然好,可是小朋友受教權利的均等,不是只要有地方念就好,更重要的是就讀機構所提供的品質是否具有一定的水準(比如說70分以上),總不能讓孩子有的可以就讀70分以上的園所,有的只能就讀60分以下的園所,這樣公平合理嗎?以現在的幼教生態來看,不守法或70分以下的幼稚園托兒所非常普遍,政府無力取締或改變,雖然過去曾花費很多錢進行評鑑,但未必公告,家長不知道該從哪裡找資訊,而一些網站上列出的所謂「優質幼兒園所」其實都是花錢買的廣告,根本未經評鑑認可,即使有些家長找好不容易找到資訊,也只能嘆一口氣說,「我家附近沒有優質幼稚園可以選擇。」
所以如果政府要實施五歲免費政策,應該更審慎規劃,要求所有參與的合作園所都必須經過評鑑,確保園所的教保品質在70分以上。
問:此項政策實施後,會有什麼影響?誰受益?誰受害?
答:合作園所如果規範的條件太寬鬆,獲利最大的絕對不是幼兒,也不會是家長,其實是私立園所的業者,因為他們為了生存、為了營利,一定會努力把具有園所選擇權的家長服侍的服服貼貼的,無論家長的期望或要求是否合理或符合專業,要什麼就給什麼。
在少子化趨勢下,幼稚園托兒所就像大學一樣是供過於求,我們希望能自然淘汰一些體質差又無動機想要改善品質的園所,真的爛到不行的,根本不應該去幫助它。現在政府規劃中合作園所規範的條件太寬鬆,說不定反而會讓有些該倒的園所起死回生。另外受惠最大的就是企業集團經營的連鎖式幼兒園,因為它們最有資本大力做行銷,而家長也缺乏足夠專業且公正的資訊,判斷園所品質的優劣。
誰是受害者?社會大眾吧?匆忙推動合作園所的方案,對國內學前教育的長遠發展有很大害處,因為長久以來,在私幼遠多於公幼的生態下,政府許多立意良善的政策,只要是有可能損及私幼利益,都會遭受私幼聯手強烈反彈而無法順利推動,目前此一政策顯然是推波助瀾,促使幼教生態更加市場化,造成公幼更加邊緣化。公幼原本有學費低廉、近便性的優勢,會因為五歲幼兒就讀私立幼兒園同樣免費而優勢不再,而公幼原本強調「正常化教學」,向來不受家長青睞的劣勢,會更加淹沒在私幼大張旗鼓強調甚麼都教的洪流中。
這樣的結果,鐵定無法吸引優秀師資投入或留在幼教界,當然也就無法保證能提供孩子更好的教育品質,因為有不少私立園所向來都是剝削幼師的薪資勞力,又一味向家長未必正確的價值觀傾斜,要求老師完全配合家長要求,不管家長的要求符不符合專業的理念與作法,果真如此,一個只為了兌現選舉支票、要花140多億、砸大錢的政策,卻無法提升幼教品質、讓孩子直接受惠,這樣的政策有必要嗎?
問:對這此項政策的實施,您有什麼具體建議?
答:先進國家的五歲免費教育,多是以公立為主流。現在台灣公立這麼少,三七的比例沒改,就全面推行五歲免費上幼稚園,等於要拜託私立來幫忙收五歲幼兒,變成政府有求於業者,如果不順勢要求業者達到更高的要求,結果會是你錢都給了,品質還是一樣差。
我的建議是:
第一,政策緩步,用時間換取空間。現在少子化,小孩出生的人口數一直在降低,所以就算不增設公幼,公幼的收托比重也會自然增加。
第二,照顧弱勢,在偏遠地區繼續增設國幼班。之前增設一百班還不夠,還有很多地區仍有需求。
第三,增設公辦民營幼稚園。友善教保實驗計畫一定要繼續擴大辦理,政府沒錢設公幼主要是因為人事費支出龐大及私幼強烈反對,公辦民營的幼稚園由政府提供硬體環境資源,可以像公幼一樣管理,也可以節省政府龐大人事支出的問題,更重要的是,會公辦民營幼稚園一定會聘任合格專業師資,保證幼兒能接受至少70分以上的品質,學費又比私立便宜,家長才能放心。
當以上三者數量合起來比重達五成以上時,就有制衡私立的力量,再加上以下保優汰劣的措施,才可能營造出比較好的幼教環境,屆時才是實施五歲免費教育的好時機。
第四,私立園所的保優汰劣,私幼可以來參加合作園所,可是一定要先通過評鑑所訂出的70分之基本條件才可以,比如說空間大小及安全符合規定、老師都合格、老師的工作條件與福利合理合法、課程符合幼稚園課程標準,要正常化教學等,且未來只要任何基本條件不符合,不但要追繳政府補助額度,而且永遠不列入合作園所。
另外,現在的合作園所的申請條件是不分幼稚園和托兒所的,托兒所的條件在法律上比幼稚園的條件更寬鬆,而家長根本搞不清楚立案的是托兒所還是幼稚園,孩子總不能因為家長選擇托兒所,就要接受比較低條件的學前教育吧?所以,我希望政府要先把當前幼托整合的政策推動再說,讓幼稚園托兒所的規範條件一致。
問:假設教育部當前只能推一項幼教政策,您認為應該優先推動什麼?
答:我認為政策上第一優先是把幼稚園托兒所的品質搞好,至少都要拉到六十分以上,因為如果讓園所整體環境品質變好,對它收托的二到五歲孩子也都好,不是只有對五歲孩子好,如果政府把140多億以目前的實施方式全部砸在五歲,還不如推動一些能全面提升品質的政策措施,讓二到五歲的孩子都能直接受惠。
英國曾進行一個長期追蹤性研究,從小朋友上學前教育,他們就評鑑學前教育的品質是劣、優、中等,然後追蹤到他們到十一歲小學畢業,看這些孩子在不同階段的發展及學業成就表現,追蹤結果發現,接受優質學前教育的孩子,就算就讀了很爛的小學,也可以有不錯的表現,可見學前教育品質的重要性。
很多家長的心情是孩子就讀的園所能有近便性,不要太昂貴,然後至少有一定的品質,而不是有地方送孩子就讀就好。馬政府能否告訴家長,絕對可以在四年之內把沒有六十分的幼稚園統統弄到六十分以上、而不想改善變成60分的園所就讓它關門?政府應該把經費投注在全面改善園所的品質環境,讓更多想要做好這件事的園所有資源可運用,也讓更多的孩子能受到比較好的照顧與教育。
【本文之精簡版刊在《親子天下》第三期(97年12月出刊)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