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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三日電)因應少子化、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及確保幼兒教育照顧品質,教育部於九十六學年起試辦「友善教保服務實驗計畫」,並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徵求專業教保團隊經營「非營利幼兒園」。教育部國教司指出,目前已先試辦二縣市、四園所,家長反應不錯,九十七學年也有其他三縣四園所加入試辦。
國教司指出,這項計劃是以小規模試辦為原則,總計九十六到九十七學年度共計有五縣市、八園二十二班參與試辦。
九十六學年度先開班的有新竹市三園所、花蓮縣一園所,多是利用國民小學剩餘教室等與民間力量共同辦理,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徵求專業教保團隊經營之「非營利幼兒園」。
國教司指出,目前有公幼、私幼,而非營利幼兒園是介於兩者之間,服務時間比公幼長,但收費比私幼低,且強調家長參與度,這也是為未來幼托整合的各項計畫進行先期準備,以利建立各項配套措施。
這項實驗計畫以專業教保服務及學前教育公共化為目的,推動準則包括確保幼兒教育及照顧品質;維持專業人員薪資水平等,更重要是能滿足家長需求,減輕家庭育兒負擔,收托二到六歲幼兒、收托時間到晚上六時,寒暑假照常托育、趨近公立幼稚園教保服務費用。
另外這項計劃強調保障弱勢幼兒就讀機會,參與計畫的實驗幼兒園,都應先招收弱勢幼兒就讀,優先招收之幼兒人數不得少於全所就托人數的百分之二十。
此外教育部也補助規劃及建構實驗幼兒園營運模式及相關配套經費、整修實驗幼兒園場地及設備經費、地方政府理公立實驗幼兒園教保人員薪資差額、地方政府辦理本計畫所需業務經費等。
教育部強調,面對全球化社會結構變遷少子女化現象,各國為促進民眾生育意願,無不積極尋求建構普及專業學前托教制度,因此,台灣學前教保服務也應有先行實驗必要,且這項實驗計畫採小規模試辦,並以非營利、公共化的經營理念推動,以建置台灣優質而平價的托教服務模式。